深交所券商系统新旧证券帐户转换的通知 各异地证券商: 现将《深圳证券市场新旧证券帐户区间转换对照表》发给你们,请从表中选取你所在地区登记公司的转换数据执行转换。全国统一的执行日期是95年11月18、19两日。自95年11月20日开始,各地实行旧卡换新卡。此外还有如下注意事项: 1、券商的系统中凡涉及旧证券帐户的地方都必须进行转换,此后一律以新的证券帐户入市操作。 2、统一证券帐户后,各帐户仍不得跨地区使用。证券帐户全国通用的日期将另行公告。 3、各券商应向股民公告本地区区间。 4、在18、19日数据转换完后,应立即与当地登记公司核对股份明细帐。 5、自11月20日开始,投资者持旧卡到当地证券部办理业务时,该证券部应当收回其旧卡,同时为其签发新卡领取凭条(各地按附件一的格式自行准备),代当地登记处收取工本费1元。 新卡领取凭条与股东代码卡具有同等功效; 各证券商须于每周五下午将本周所收回的旧卡汇总后交给当地证券登记机构,次周一到当地登记处领取相对应的新卡; 投资者自次周二起可以凭该凭条到证券部换领新卡。 6、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签发的证券帐户卡无需转换,相应的券商系统的数据亦不必变动。 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