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具体如下:
发行条件其实就是要满足《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65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每一次发行对象不可以高于200个人,而且持有一样条款的优先股发行对象也不可以高于200人。
1.一般是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他们必须是经过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
2.以上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面向广大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信托产品等;
3.企业法人:实收股本或者实收资本必须高于500万元人民币;
4.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计数额必须高于500万元人民币;
5.符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个人投资者: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产管理账户、资金账户(除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配偶之外)的资产总额必须高于500万元人民币;
7.经过证监会许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优先股发行条件其实就是要满足上述七个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就可以了,下面我们继续来看优先股的特征。
优先股主要特征:
提前明确股息收益率,换句话说就是不管公司经营情况怎么样,优先股的股息是不会变化的,不过公司的分红它也是不参与的,不了解股票分红可以关注股票分红是什么意思,当然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优先股也是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