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上市公司用于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用于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非货币性资产。它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特许权、租赁权等。无形资产的突出特性在于没有实物形态,它只表明公司拥有一种法定权利,或者是表明公司拥有获得高于一般受益水平的能力。
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依照会计准则,公司对内部开发研制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但必须是可辨认的、能够确指的取得无形资产的支出,才能作为成本入账,否则,即使公司拥有某项无形资产,也不能将其本金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如商誉,除公司合并外,不得作价入账。
由于无形资产不存在物质磨损,因而也不必计提折旧。为正确计算公司的经营损益,按照谨慎性原则,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的年份起,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应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对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一般应在十年之内摊销。如果无形资产的价值受外部条件的影响,使用效使用期有明显变化的,应当将永久性下降的价值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者在分析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时,要看记入无形资产的内容是否确切,无形资产的摊销期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如专利权,随着科技迅速发展,影响了专利权的实际使用年限。此外,还要看无形资产的利用效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