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商业银行在科技企业集聚区建立科技支行,实行科技信贷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等管理制度;规范民间金融,科技信贷积极鼓励并引导设立为科技创新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组织,科技信贷搭建有效的投资载体如民间信托公司、民间投资公司等吸纳社会资本,积极推动科技小额贷款发展,引导科技信贷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微科技企业提供科技贷款服务;促进民间金融与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规范发展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评估、定价、流转及监督等方面的中介服务,积极发展律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科技信贷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逐步建立一批集评估、咨询、法律、财务、融资、担保、培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科技中介服务中心,鼓励发展财务外包、法律咨询、技术认证等科技企业服务平台,科技信贷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积极作用。加快建设具有投融资功能的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创业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