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实践操作方面,一般涉及信贷资产证券化以下几个阶段:1.前期准备阶段,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在这一阶段一般需要完成的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贷资产证券化内容:(1)遴选和聘任各中介机构,召开协调会,明确项目时间表及分工安排;(2)制作主要交易条款,提出入池基础资产的选择标准;(3)组建备选资产池,信贷资产证券化尽职调查及访谈,确定基础资产池;(4)发起机构向银保监会申请相关业务资格。2.文件制作阶段,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在这一阶段一般需要发起机构和各中介机构完成的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分析项目基础资产池,建立分层模型,设计产品并分层;(2)起草相关合同文本,讨论修改并定稿;(3)起草发行说明书、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计划书的申报文件,修改并定稿;(4)中介机构出具申报所需文件。3.备案注册阶段,需要10~25个工作日,具体完成时间需看监管部门备案效率。在这一阶段需要发起机构和各中介机构完成的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制作申报材料并报送银保监会,同时抄报当地银保监局;(2)在银保监会备案登记后,全套申请材料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注册;(3)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反馈;(4)跟踪基础资产池中的信贷资产,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动对申报文件作动态更新;(5)准备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及产品介绍等推介材料。
同时,根据《信贷证券化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7号)的有关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需在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相关的注册及备案手续。对于已经取得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规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注册。中国人民银行接受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自主选择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时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产品发行信息披露前5个工作日,将信贷资产证券化最终的发行说明书、评级报告及所有最终的相关法律文件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表送中国人民银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