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对权证的主要内在数据一一做了详细讲述,简述认股权证主要条款在参与权证买卖之前也要对权证的基本条款有个正确的认识,对权证到期日、剩余时间、认股权证的行使价、兑换率等几项条款需要着重留意。
认股权证是一种有时间限制的期权。与股票有很大的不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在于权证都有一定的存续期限。认股权证每一只认股权证在发行上市时都会注明该权证的到期时间,也就是说到期之后该只认股权证就不再交易了。发行权证时,发行人会决定权证的行使价及到期日。认股权证以认购权证来说,行使价越低及期限越长,其定价(面值)便会越高。因为买入权证的投资者拥有行使的权利,这个权利保持的期限越长,能够行使的机会便越高,故需付出的保险金会越高。
相反,行使权利的期限越短,能够行使的机会就越低,故权证的面值也会越低。权证到期日是最后存续日,但并不等于最后交易日。通常,为了确保在最后交易日的交易以及行权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交收和过户,最后交易日一般比到期日提前几天。港交所规定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必须是到期日前的第四个交易日(除掉周六和周日或公众假期)。认股权证投资者可以根据发行人公布的到期日,自己计算出最后交易日。权证到期后,发行人会通过中央结算中心(CCASS)把结算金额过户至投资者的股票交收户口。发行人一般会在到期日后约三个工作日将款项交到中央结算中心(视不同发行人的安排而定),款项将继而经由投资者所属的经纪行或银行存入其股票交收户口中。在到期之前,认股权证持有人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在市场上沽出该认股权证,获取市场波动的利润;另一种是持有权证至到期日,然后进行结算。绝大多数的投资者都会选择在到期日之前沽出该权证,只有极少部分的投资者会选择持权证至到期日,持有权证至到期日的原因主要有下列几个。(1) 投资者购入高风险的短期权证,由于快将到期,想将之持有至到期日。(2) 投资者购入长期的权证,不过认股权证错过止赚或止损的机会,最后被迫持有至到期日。(3) 投资者购入权证的目的是为了对冲其资产,所以将之持有至到期日。在实际的运用中,认股权证的到期日主要用于计算该权证的剩余时间,剩余时间才是权证投资者更为关注的条款,以下的章节将会详细介绍权证的“剩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