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近一年来,在严格的制度保障下,市场运行呈现出健康、理性的态势,“高标准、稳起步”的目标得到实现。笔者认为,合约设计的前瞻性是沪深300股指期货取得成功的一项重要原因。
“大合约”,高门槛,开户环节防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以中小散户占主导,抗风险能力较弱,针对这一特点,沪深300股指期货在合约价值上以“大合约”设计思路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有效地将大多数中小投资者隔离于市场之外,避免了中国资本市场曾出现过的不顾产品性质“一窝蜂”参与的现象,提高了市场参与者整体抗风险能力。
全球主要期指合约的面值
(2011年2月25日)成熟理性的投资者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在提高期货合约门槛的同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还依据“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的理念,实行了开户实名制和临柜开户等制度,将风险隔离屏障建立于开户环节,而这些规定在国际其他主要股指期货合约制度规定中是没有的。
高比例,低杠杆,资金使用降风险
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以来,资金使用率总体维持在60%左右的安全边界之内,没有发生过一起结算会员资金不足的风险事件,也没有因为投资者保证金不足而采取过强制平仓等措施,市场运行平稳。这得益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较低的资金杠杆率设计。
目前,国际主要期指合约保证金收取水平一般在合约价值的6%—9%之间,较高的资金杠杆成为一个基本特点,这样的设计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而目前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是15%,加上期货公司在交易所基础上增加的部分,达到18%左右。
全球主要期指合约的保证金收取规定严头寸,强监管,交易过程控风险
持仓量是衡量市场交易集中度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对交易账户持仓量的限制,可以有效避免单个客户操纵市场交易行为的发生。
全球主要期指合约的限仓制度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在制度设计上,通过减少持仓手数,并且按照单一客户号进行加总计算的严格限仓制度切断集中持仓的可能,同时通过增加期货公司报告义务,确定大户持仓报告标准由交易所动态公布等监管要求,及时监控大户的交易行为及交易意图,另外,还通过对单个账户日内交易量的限制,防范异常交易行为的发生,保证市场风险处于可控、可防状态之下。相比国际主要股指期货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在这方面的规定是最严的。
长时点,防操纵,交割日无“效应”
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如何公平合理地确定交割结算价,防止机构大户操纵市场,减少期指合约的到期日影响,是期指交割制度设计的核心。
从上市以来已顺利完成交割的10个沪深300期指合约分析,期现基差收敛良好,各合约结算价同其交割价的误差绝对值最大为1.07点,最小为0.05点,平均值仅为0.436点,未出现“交割日效应”。
目前国际上对交割结算价的设定有以下几种选择:1.以某个特定日期的收盘价作为结算价;2.以某个特定日期的开盘价作为结算价;3.以某个特定日期中的特定时间区段的平均价作为结算指数;4.以某个特定期间内若干天平均价为结算价。
沪深300股指期货采用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二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作为交割结算价,为目前境外同类产品结算时点最长的计算方法,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交割日效应”
综上所述,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一年来平稳运行的实践证明,其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是成功的,这也为我国推出新的金融衍生产品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作者单位:国金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