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监管动态(2019年4月12日-4月18日)
本所对3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上海摩恩电气(14.170,0.02,0.14%)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王清在2014年5月7日至2014年7月10日期间通过其个人账户减持,6个月内反复再通过其控制的“童某”账户买入卖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王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是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凯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公开拍卖。孟凯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股份被拍卖,且期间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多次授权、重复授权,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孟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是作为广东银禧科技(9.090,0.16,1.79%)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瑞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晨投资”)所持股份因质押触及平仓线被券商强制平仓,瑞晨投资未能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石河子市瑞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所共对9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3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6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3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山东晨鸣纸业(6.530,-0.01,-0.15%)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子公司存在不规范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因上述租赁业务产生会计差错而对此进行了更正。二是成都三泰控股(4.440,0.14,3.26%)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股东大会审议期限。三是阳光电源(13.210,0.27,2.09%)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一是宏润建设(4.750,0.04,0.85%)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严帮吉在公司2019年一季报披露前3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卖出公司股票,未进行减持预披露且构成窗口期交易。二是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晓明在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窗口期内卖出公司股票。三是众业达(8.670,0.19,2.24%)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持股5%以上股东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恒天中岩星河资本事件策略私募投资基金3期及一致行动人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众业达股份数量超过众业达股份总数的1%,构成超比例减持。四是浙江闰土股份(17.170,-0.77,-4.29%)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阮吉祥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内卖出公司股票。五是苏州斯莱科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安柯尔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5%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也未停止减持公司股份。六是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子泉在减持股份达到总股本的5%时,未及时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