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始终困扰着经济发展。当前,由商业银行推出的“投贷结合”模式,则很有可能成为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所谓投贷结合,是一个能够实现多方共赢改进型的融资模式,是通过直接投资与银行信贷两种方式的合作,使企业得到股权投资机构和商业银行贷款的双重融资支持,是破解科创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促进其实现快速成长的有效渠道。对科创型企业而言能更好地实现创业者的个人价值与中小企业的社会价值,对商业银行而言,通过与股权投资机构开展投贷结合业务合作,可以拓展业务领域,增加收益,炒股入门,促进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
目前,国际上的投贷结合模式主要有小企业投资公司、硅谷银行和中小企业成长基金等三种模式。创立于1983年的美国硅谷银行,是比较典型的科技银行投贷结合模式,其发展得益于硅谷高科技产业的迅速崛起,在有利的市场发展契机下,硅谷银行通过高风险股权投资和低风险债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为大量具有强烈融资需求又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实现了成功转型。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其精确的市场定位、精准的投资介入以及成熟的风控体系使其成为投贷结合的成功典范。目前硅谷银行占到全美风险贷款70%以上的市场份额,已为几万家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基金模式起源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英国。当时,英国银行体系缩减了整体贷款规模,信贷资金主要流向了资质较好的大中型企业,而大量无法提供贷款担保且经营不稳定的科创型中小企业则得不到充足的融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由英国银行业协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发起,英国巴克莱、汇丰和渣打等五大银行联合成立了中小企业成长基金(BGF)。得益于其明确的市场定位、科学的制度安排和专业的监管等优势,目前已发展成为英国国内最负盛名的科创型中小企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模式作为一类特殊的外部投贷结合模式其特征比较特出。一方面,政府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者或重要参与者,带有浓厚的政策引导性,因而其设立的准入门槛与审核要求都较高;另一方面,这一模式下商业银行成为产业基金的股权投资者,实则变相突破了商业银行不能进行股权投资的限制,因而需要监管层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建立并完善我国的投贷结合体系。我国投贷结合模式刚刚起步,尚未形成较为成熟和主流的运作机制,主要可以分为外部模式和内部模式两大类。外部投贷结合模式主要指对同一家科创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主体是两家完全独立的机构,而内部投贷联动模式即是指提供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的主体来源于同一实体或集团。一般而言,内部投贷结合模式提供支持的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这种模式在国内商业银行“投贷结合”的试点中较为普遍,包括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江苏银行(600919)、北京银行等试点推出的“投贷通”“投联贷”“投贷宝”“投融贷”和“投贷结合合作联盟”等产品都是通过银行加PE(私募股权基金)或VC(风险投资机构)模式进行设计的。不过,在目前的探索试点过程中,商业银行主要通过跟贷方式与PE/VC等机构进行合作,然而这种合作模式对于商业银行更加有利,对PE/VC机构缺乏足够的激励。因此,如何更好地完善商业银行与非金融结构的合作模式仍具有较大的探索空间。
建立投贷结合融资模式,支持科创型中小企业融资与发展。一是健全和完善投贷结合试点和发展的相关法律和制度。二是弱化政府干预,强化外部监管与合作者的协调。三是可以考虑将投贷结合模式纳入试点范围,有效发挥PE/VC等外部股权投资机构的项目筛选和价值评估优势,并与商业银行在信贷融资服务领域的风控优势相结合,进一步拓宽试点类型和边界。四是政府提供适度的创业补贴和基金池。五是通过科创产业基金弥补股权市场发展的不足。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与控制,培养并引入人才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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