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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区域金融改革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7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增强金融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能力。

  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在外部环境存在诸多变数的背景下,依然取得了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3%的成绩,其中一大亮点,股票学习网,就是金融为实体经济注入活力。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9.1万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8.7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5548亿元,可以说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不可忽视。

  然而,在经济形势依然复杂的下半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不能放松,按照国常会议的规划,下一步需要区域金融继续加力提效以提振实体经济。

  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曾出台五个地区的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方案。经过四年的区域试点,改革初见成效,包括试点地区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细则,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等;金融创新区域试点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创新成果。

  在获得了大量试点样本的基础上,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统筹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以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农”、科技创新以及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先行先试。

  可以看出,下一步区域金融创新的步伐将加快,各项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金融创新探索举措会持续出台,从而促进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科创产业、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创新能力,激活更多市场资金投入到经济转型所急需的领域,以改革来提升金融机构运营效能。

  目前,区域金融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就是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区域金融机构对于本地经济产业发展更为熟悉,掌握更多企业融资信贷诉求,也是区域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支撑渠道之一。而要求区域金融机构承担起更多帮扶小微、民营企业的责任,就必须从信贷发放结构、方向入手,进一步加大相关投入,切实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平台服务机制,提高金融服务的全面性和可及性。

  另外,区域金融改革还需要加强风险控制。这就要求在过程监控中地方职能机构与金融组织各司其职,对于各项风控举措加以压实。更要避免区域金融机构盲目求快求新的思维,及时纠正没有实效或严重偏离改革目标的经营行为,确保纠错机制在区域金融改革中发挥“阀门”作用。

  要保持上半年的良好发展势头,金融行业进一步深度参与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开放,金融机构结合我国及区域发展实际,提升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的创新能力,将成为不可或缺的推动因素。

  尤其是区域中小银行自成立之日起,就承担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市民百姓、服务小微企业等重要责任,通过区域金融改革、政策引导,让中小银行回归发展初心,练好创新与改革所需的各项基本功,凸显服务民生与企业的作用。

  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家对于区域金融改革的推进,区域金融面向实体经济、“三农”以及科创领域精准发力,定向施策将产生更大推动效应,从而助力我国经济应对各种外部变化和风险,实现国民经济下半年的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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