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8月5日,证监会披露对中天证券董事长马功勋、总经理李安有、财务总监王力华、合规总监吴旭出具的监管函。
中天证券在累积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下,于2018年6月向相关股东分配利润,且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一百六十六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
马功勋作为中天证券董事长,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李安有作为中天证券总经理,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王力华作为中天证券时任财务总监,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吴旭作为中天证券时任合规总监,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辽宁省政府批准,由原辽宁东方证券公司、辽宁信托投资公司、辽宁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辽宁华盛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类资产重组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截至2018年底,第一大股东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40.16%。第二大股东为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35%。
2018年中天证券营业收入2.71亿元,亏损8866.25万元。截至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9亿元。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向辽宁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预交)国有资本收益名义划入人民币362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具备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该等预交的国有资本收益已于2019年3月15日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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