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11条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对此,一行两会相关负责人对11条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有哪些重点值得关注?
提前至2020年取消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解读: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提前于2020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是证监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符合资本市场和行业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我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已取得长足进步,通过扩大行业开放,鼓励良性竞争,持续增强实力,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和营商环境,促进行业服务水平实现跃升,以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快完善配套安排,扎实做好上述开放措施的落实落地,提升开放环境下的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开放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
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解读: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我国养老金管理市场以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为主,规模和增长有限。而国内养老金管理公司还处于试点阶段,目前试点采取成熟一家、批准一家方式,只有1家由建行设立的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允许外资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有利于增加主体类型,增强市场活力,引入成熟养老金管理经验,提升养老金投资管理水平。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继续采取成熟一家、批准一家方式,会同相关部委共同做好养老金管理公司许可准入工作。
缩短外资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至2020年
解读: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取消外资寿险公司股比限制,有利于吸引更多优质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引入更加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更加多元化的寿险产品,增强寿险市场活力,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好的服务。
银保监会称,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并在相关行政许可工作中及时落实规定。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
公司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
解读: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放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有利于吸收借鉴境外优秀保险机构的经验做法,激发国内保险资产管理市场活力,促进提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能力,更好服务于保险资产的保值增值。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抓紧修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开放措施。在扩大开放的同时,银保监会将继续完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要求,加强股东资质管理,进一步强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持续合规要求,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
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解读: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为具有经营特色和专长但经营年限不足的外国保险公司来华创造了条件,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保险市场主体和保险专业服务,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保险公司来华设立营业机构,将自身先进经验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与中资公司在竞争中相互促进,共同服务实体经济和广大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银保监会将立即启动相关法规修改,完成后即付诸实施。
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
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解读: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由商业银行全资设立,也可以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引进在财富管理等方面具有专长和国际影响力的外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银行理财子公司,有利于引入国际上资产管理行业先进成熟的投资理念、经营策略、激励机制和合规风控体系,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激发市场竞争活力,促进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银保监会将指导有条件、有意愿的银行加强与相关外资金融机构主动接触,持续鼓励和引导银行理财子公司做好引进外资工作。
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
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保监会,证监会,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