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中新三板的交易规则如下:
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
新三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