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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票网」什么是成交价


成交价,是经由买卖双方充分参与,在一定的撮合原则下,由市场供需决定的公平、合理的价格。
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竟价两种竞价方式,即对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对其余交易时间的有效委托进行连续竞价处理。
集合竞价是这样确定成交价的:
①系统对所有买入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出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
②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③系统依序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人委托与卖出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即所有买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委托的限价。末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
集合竟价后的新委托逐笔进人系统,与排队的委托进行连续竞价撮合。连续竞价是这样确定成交价的:对新进入的一个买进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委托队列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买人限价高于或等于卖委托队列的最低卖出限价,则与卖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对新进入的一个卖出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委托队列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卖出限价低于或等于买委托队列的最高买入限价,则与买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叫价。这样循环往复,直至收市。
例如:甲填买入委托价8.60元,为买盘最高价,乙填卖出委托价8.56元,为卖盘最低价,此时,如果甲在时间上比乙先委托进入电脑,则以甲价成交,二者成交价为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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