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竞价
从每天的9:30开始,电脑撮合系统经过集合竞价处理后,即进人连续竞价阶段。在集合竟价这段时间以后进人电脑撮合系统的委托以及在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委托将按以下步骤来确定成交价:
①对新进人系统的买人申报,若能成交,则与卖出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则进人买人申报队列等待成交。
②新进人的卖出申报,若能成交,则与买人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则进人卖出申报队列等待成交。这样循环,直到收市。
在连续竞价阶段,证券交易所的计算机开始对每一种股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和数量优先”的成交原则,竞价成交。价格优先是指在买的一方谁出的价格高就先卖给谁,在卖的一方谁出的价格低就先让谁的卖掉;时间优先是指在同是买或同是卖的时候,在出的价格高低又一样的情况下,谁先来就先让谁成交;就买卖双方来说,买方出价在前,就按买方的价格成交,卖方出价在前,就按卖方的价格成交;数量优先是指在价格和时间一样的情况下,谁的买卖数量大,就让谁先成交。
根据以上原则,投资者如果要买人某种股票,在竞价时一般应选择略高于当时最高卖出申报价的价位;当投资者需要卖出某种股票的时候,在竞价时应申报略低于当时最低买人价的价位,这样可以确保买人或卖出的实现。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集合竞价,还是连续竞价,竞价成交都是遵循着“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和数量优先的原则来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