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类型
股票按分类方法的不同,可有多种类型的股票.例如,按持股主体划分,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外资股;按股东权利划分,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混合股,按交易场所划分,可分为A 股、B股、H股等。
1.国有股、法人股和公众股
(1)国有股
国有股又称为国有资产股股票,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在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原来一些全民所有制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从性质上讲.,这些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在改组为股份公司时,就折成国有股。另外,国家对新组建的股份公司进行投资。也构成了国有股.国有股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机构持有,或根据国务院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或机构持有,并委派股权代表。
(2)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法人持股所形成的也是一种所有权关系,是法人经营自身财产的一种投资行为。法人不得将其所持有的公有股份、认股权证和优先股权转让给本法人单位职工,法人股股票以法人记名。
如果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则可称为国有法人股。国有法人股也属于国有股权。
作为发起人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认购股份时,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其他形式的资产,如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对其他形式的资产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人股在互相持股方面有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企业占10%以上的股份,则后者不能购买前者的股份.此外,各种法人不得将持有的公有股份、认股权证和优先认股权转让给本法人单位的职工,不得将以集体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公益金购买的股份派送给职工.
t3)公众股
公众股指自然人和法律允许的机构或投资者购买公司并形成的股票.也可以称为个人股,它是指社会个人或股份公司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人公司形成的股份。公众股有两种基本形式:公司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
公司职工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io%。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s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社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在社会募集方式的情况下,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除了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其余部分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因此,公司内部职工以外的个人认购的股份,就构成了社会公众股.
2.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和优先股是按股东享有的权利不同来划分的。
(1)普通股
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
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①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股东权利.
②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盈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