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全面指定交易
投资者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全面指定交易,一般可按以下四个步骤进 行:
第一步:应选择一家综合条件较好的证券营业部为全面指定交易代理机 构。
第二步: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前往已选定的全面指定交易代理机 构,与该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
第三步: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申 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在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投资者也可通过 证券营业部的电脑自助申报系统自行完成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申报。
在申报的过程中,证券账户指定交易指令的申报代码为“799999,数量 为“I ",买卖方向为“买人”,价格为“1"o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投资者采用上述 哪种申报方式,都必须与指定交易所所属证券营业部签署《指定交易协议 书),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第四步: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接受证券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 指定交易即刻生效。
个别证券营业部为了争取客户,在没有与投资者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 的情况下,搜自将投资者账户指定在自己的证券营业部,其行为已构成对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因此,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